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楚雄州林业调查规划院场地招租公告(二次)
楚资源告字〔2018〕7号
受楚雄州林业调查规划院委托,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招租方式对楚雄州林业调查规划院位于楚雄市鹿城南路875号院内1块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位 置 |
面积(平方米) |
竞租底价(元/月/平方米)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鹿城南路875号 |
1100 |
2 |
23760 |
二、经营及使用要求
(一)必须持照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二)该招租场地位置特殊,大型车辆无法从楚雄州林业调查规划院大门直达场地内,须通过森茂责任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场市场大门才能进入该出租场地内,有关通行及其他事项承租人自行与森茂公司协商;
(三)竞得人不得将场地随意转让他人,竞得人对出租经营期间自身的财物安全及公共安全负责。
三、招租方式
以公开招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采用竞租人以书面报价现场竞价的方式,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竞租保证金
本次场地竞租的保证金(详见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竞租人必须一次缴纳。每笔保证金只能参加一块场地的竞价,如果需要参加2块场地的竞价,则需要分别缴纳2块场地相对应的保证金,获得相应竞租资格确认书。如果获得承租的竞租人放弃承租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未获得承租权的竞租人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五、租期:3年,以《租赁合同》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六、租金:第一年租金为现场竞租成交价,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3%的比例递增。按照规定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由承租人负责缴纳。
七、增价幅度
竞租人出价高于保留底价(包含底价)的为有效竞价,在保留底价以上开始竞价。增价幅度为每平方米每月0.5元或0.5元的整数倍。
八、保证金缴纳、申请报名及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
(一)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8日下午3:00,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
(二)申请报名截至时间: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8日下午4:0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矿业权交易服务窗口(楚雄市永安路696号原州检察院)。
(四)现场竞价时间:2018年5月21日上午10:00时开始竞价。
(五)现场竞价地点: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楚雄市永安路696号原州检察院)。
九、竞租人的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竞租人资格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自然人和企事业法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完全接受出租年限、租金、经营及使用要求等有关规定。
(二)报名时应携带证件:
1.自然人申请时应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请各竞租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竞租一块场地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交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一式两份)等相关有效证件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2.企业法人申请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6)银行交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鲜章);(7)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
竞租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5月18日下午3:00时前以转账的方式到达州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拒收现金和现金汇款),并到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服务窗口开具竞租保证金收据。个人参加竞租的,保证金交付人和竞租人名称必须一致。汇款帐户为: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
账户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2700005565016012
行号:402738000012
十、出租场地在报名截止后,由主持人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登陆bet5365体育在线查询场地招租须知文件。
十二、招租人经办联系方式
招租人:州林业调查规划院
咨询电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78-6168988
州林业调查规划院 0878-3212946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4月27日